生产销售防非假劣产品将受重罚
东方网5月15日消息:在全国抗击“非典”的同时,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发不义财,制造销售假劣防护产品和药品,造成严重危害。今后,这种犯罪行为将按新的司法解释受到重典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公布、自15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姚晓琼 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