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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地产"新政"正式出台

东方网12月4日消息:日前,杭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最新政策正式发布。文件明确提出该市房地产业发展要建立两个目标体系,即建立面向全国的充分市场化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面向本市居民以居住、解困为目标的住房保障体系。

文件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居住区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加大市区普通居民住宅用地的供应量,规划建设若干个大型居住区、大型楼群并尽快投放市场。经济适用房必须住一定年份后才可上市交易(其中,经济适用房为五年,经济解困房为十年),在规定期限内或虽已达到规定期限但未办理补交规费等相关手续的,持证人不得将其转让、抵押(除购房人用于购买该经济适用房的抵押贷款外)、出租。持证人在规定期满并按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后,可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更换《房屋所有权证》上市交易。文件制订了有关加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市场的管理,和加强住宅建设用地的开发管理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房地产交易(本市居民为改善住房条件的买卖行为除外)征收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同时提出要建设一批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公寓。

编辑:张军  来源:东方网 作者:秦皇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