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后旅游者购物受欺便有法可依了
东方网1月7日消息:上海第一部旅游行业基本大纲,一部旅游母法——《上海市旅游条例》近日正式出台,并将在今年的3月1日正式实施。
上海继先后发布旅游的“五个规章”和“五个标准”后,上海市旅游委协同人大在其基础上共同制定了《上海旅游条例》。虽说,这是全国第28个地方性旅游法规,但它“以旅游条例为核心,部分规章制度为配套体系”的规章总量在全国可算上是名列前茅的。上海市旅游委法规处处长殷明发称《上海市旅游条例》有“四个一”。
一部都市旅游的基本法
殷处长说,日本的一部旅游法创立30年,衍生出几十个法规;韩国的旅游条例也对其旅游市场进行了有序的规范。我们的《上海市旅游条例》就是以综合性和基本性为宗旨而制定的,它能对以后相关政策的出台起到规限作用,且对上海今后进一步发展都市旅游限定了明确的方向。
一部政府对旅游的促进法
去年的“非典”让政府再次认识到旅游业已成为扩大内虚、激发消费的主要产业领域。尽力扶持旅游业的发展会对很多相关行业带来促进作用,所以在《上海市旅游条例》里就开了许多政策之先:
率先突破地域限制,允许外地旅行社直接带团入沪;率先允许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通过旅行社进行食宿等方面的安排;率先把一系列的服务功能加载于政府,市旅游部门会在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及放假前一周,通过传媒向社会发布主要旅游区(点)的住宿、交通等旅游设施接待状况,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发布旅游警示信息。
一部经营行为的规范法
作为行业法规《上海市旅游条例》开全国风气之先,把“管理”二字从条例名称中剔除,这是对计划经济硬性管理的摒弃,但对于旅游经营行业,这部条例确实一个“紧箍咒”。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行业必须拥有相关单位颁发的资质,明确旅游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从事餐饮业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条例还根据新老业态的不断更替出现,根据他们的特点联系进行了规范。例如旅行社的先行赔偿制度,既是对旅行社管理的约束也是对其正当权益的保护,按照此规定旅行社可以先行赔付旅客所受的损失后,再向航空公司、旅游定点单位要求赔偿。
一部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
殷处长说:“其实这部条例还是非常倾向保护旅游者,用了很多笔墨保护旅游消费人群这一弱势群体。”例如条例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经营的服务有多个项目的,可以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禁止强行出售联票、套票;建立质量保证金赔偿制度,即规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利益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者无力赔偿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目前,市人大正在对条例的实施进行观察,据悉到2月中旬市民可以通过媒体得到有释疑和解读内容的《上海市旅游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