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由市政府领导任会长,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副会长。
基金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主管文化事业部门领导和各界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文化名人、企业家组成。基金会设监事会,负责监督、保证基金会的活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的各项规定。基金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理事会及理事长联席会议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基金会各项工作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情况。秘书处下设外联部、财务部、筹资部、项目资助部和专家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