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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8日消息:记者昨日从珠海市公安局获悉:经过公安人员长达半年的艰苦侦察,珠海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于2003年12月22日采取行动,打掉一特大赌球网络,抓获涉案嫌疑人30名,现场查获涉案赌资人民币526650元、港币179620元,存折80本及电脑、手机、传真机、碎纸机、录音机等赌球设备一批。据珠海市公安局初步审查,此案涉及赌资达7058万元人民币,还有部分涉案人员在逃。被抓获的参赌人员中既有企业经理,也有公司职员,还有无业人员。
据警方介绍,2003年7月初,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后掌握了一个涉嫌以世界各大职业足球联赛为对象,进行地下赌球活动的窝点。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立即安排侦察员进行调查。经过半年的艰苦调查,公安人员发现了以陈×和、何×恒、胡×坚等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在珠海市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赌博网络,这些赌球团伙以珠海为据点,触角深入到深圳、中山、江门、西安等地,已形成一个巨大的赌球网络。
这些不法分子与境外博彩公司相勾结,利用“网上申请”,在交纳一定的“押金”之后,在这些公司获得一个网上交易的账户和“授信额度”,参与赌球的人可以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自由下注。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庄家必须想方设法使买输买赢的资金“互充”,保持基本平衡。为此,各庄家之间经常有赌资往来,不少坐庄人同时又向其他庄家投注。此次破获的案件中,一名庄家的银行账户在半年之内进出资金高达1400多万元。庄家在比赛结束之后进行结算,赌资全部汇总到澳门某赌博公司。大小庄家靠抽取一定比例的“水钱”而获利。
据警方初步审讯,此赌博网络的成员每次下注的数额都比较大,有时一次下注就是十几万、几十万。从警方已查证的胡×坚的一个账户来看,在半年的时间内就有1300多万进出,郑×华的一个账户在半年的时间内有1400多万元人民币进出。赌博公司通过收取押金的方式,给每个赌球者一定的信用额度,赌球者可以先赌后交钱,而且这个信用额度大多在100万-200万人民币之间。赌博公司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引诱赌球者上钩,下比较大的赌注。
2003年12月21日晚,一名谭姓赌徒向一梁姓庄家一次下注便高达14万元人民币,使得赌徒与庄家之间产生复杂而庞大的债务关系。
由于每次下注数额都较大,此赌博网络里成员大多已经成为职业赌徒。据警方介绍,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对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赌徒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