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11日消息:日前,在深圳2003年节能宣传周开幕时,《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同时颁布实施。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的空调能耗已占全市用电量的1/3,而且峰谷耗电差达到2∶1。如果新建居住建筑均能执行该规范,以1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则每户每年可节省空调用电2600度左右,即节省电费1700元。据悉,深圳市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取消住宅分体式空调机,实行住宅区的集中供冷,力争将空调运行费用和能耗减低30%。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将明确规定我市在新建和续建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时,要积极推行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缺乏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的,不予审批;项目建成后,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 |